东 南 大 学 文 件
校通知〔2009〕143号
关于召开校第五十一届学生田径运动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各学生班级: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的精神,检阅我校体育教学成果,展示我校学生的精神风貌,进一步推动我校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向新中国六十华诞献礼,特举办我校第五十一届学生田径运动会(具体规程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校第五十一届学生田径运动会定于11月13日、14日在九龙湖田径场进行。
2.成立我校第五十一届学生田径运动会筹备委员会,筹备委员会由刘波任主任委员,黄大卫、刘鸿健、陈瑜、熊宏齐任副主任委员,蔡晓波任秘书长。筹委会下设五个组,各组负责人分别是总务组:林晓,宣传组:陆海、谭逸斌,保卫组:任祖平,体育道德风尚评选组:徐南强、李涛、高嵩,竞赛组:方信荣、沈辉。
3.按照校历规定,运动会期间全校停课(研究生除外),各单位和学生班级均不得组织外出游览活动。
4.11月13日上午9:00时,在九龙湖田径场进行田径运动会开幕式,各院系学生在8:45前按指定地点集合。
5.各院系的入场式要求精神饱满、步伐整齐、口号响亮,反映出太阳成集团tyc9728学生团结奋进、文明健康、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大会将评出入场式一、二、三等奖给予奖励,各院系要组织排练和预演,全校不作统一安排。
6.各参赛单位要认真选拔、加紧训练,同时要加强运动员的宣传教育,以促进精神文明建设。运动会除设团体总分外,还设有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行通知。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 学生 田径运动会 通知
太阳成集团tyc9728校长办公室 2009年10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