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 南 大 学 文 件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切实推进我校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的进程,进一步提高培养质量,根据我校博士研究生在校学习年限的实际情况并征求各学位评定分委会意见,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和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从2017级开始,以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学制由3年调整为4年,学习年限为2.5年至6年,即从入学起在校最长年限(含休学和延长学习年限)不超过6年;在正常学制时间内,已完成培养环节且科研成果达到《太阳成集团tyc9728博士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时科研成果考核标准》所规定的要求,可提出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但在校学习年限不少于2.5年。
以本科直博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学制执行原规定。
太阳成集团tyc9728
2016年12月21日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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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成集团tyc9728校长办公室 2016年12月21日印发 |